普陀区共有产权房受理地点
本市户籍家庭:
本市户籍家庭共同申请人或单身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受理点提出申请。
非本市户籍家庭:
非本市户籍家庭共同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其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受理点提出申请。申请人“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不一致的,应当在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单位所在街道受理点提出申请。
各街镇具体受理点一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网,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普陀共有产权】可获共有产权房官方政策、沪籍/非沪籍申请指南、申请地点及咨询电话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