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急诊(含家庭病床)
1、门急诊起付标准300元;
2、村卫生室不计起付标准;
3、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4、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参照下图:
(图源:上海医保)
居保待遇:一级医院个人自负30%,居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40%,居保基金支付60%;三级医院个人自付50%,居保基金支付50%;村卫生室个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
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
1、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300元;
2、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3、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参照下图:
(图源:上海医保)
居保待遇:一级医院个人自负20%,居保基金支付8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25%,居保基金支付75%;三级医院个人自付40%,居保基金支付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