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条件
1、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
2、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办理地点
本市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
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 021-962222、021-12345
网上咨询: 上海公安门户网站(https://gaj.sh.gov.cn)警民互动
窗口咨询: 本市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接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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