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荣誉军人疗养院是全市唯一集荣誉军人优抚医院、光荣院双重职责于一体的担负特殊任务的福利性医疗机构,是“平时通用、战时支前、战后善后”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服务保障的公益一类优抚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集中供养、医疗康复、短期疗养、医疗巡诊及优惠优待服务等工作。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康复医生: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应聘者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热爱康复事业,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良好的医德品行;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能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二)其他条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康复医学相关专业,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康复医学),50周岁及以下(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身体健康;具有二甲及以上医院三年以上康复工作临床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康复评估与疑难病例诊治;主持制定复杂功能障碍患者的个体化康复计划,审核医嘱;指导下级医师、治疗师,承担带教、查房、病例讨论等职责。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学历学位证明、医师执业证书(康复医学)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309号,上海市荣誉军人疗养院人事科收。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本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
(三)笔试:由单位组织笔试(笔试时间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笔试结果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通过者将会收到面试通知,其他对象不另行通知。
(四)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五)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本院指定的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六)考察:由上海市荣誉军人疗养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招聘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公示无异议,并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丽丽
联系电话:54712775
邮箱:3486296574@qq.com
上海市荣誉军人疗养院
2026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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