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招聘公告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2023年度招聘公告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简称:上海市质检院,注册商标及英文缩写:SQI)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序号 岗位 专业要求 学历 学位 人数 其他要求
1 乳制品检测 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等相关专业 研究生

毕业

硕士学位1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理化检验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1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仪器分析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等相关专业研究生

毕业

硕士学位2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检测技术研究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等相关专业研究生

毕业

博士学位1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微生物检验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等相关专业研究生

毕业

硕士学位1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毒理检测公共卫生与预防、药学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1熟悉化妆品毒理试验、动物和动物替代方法的操作,具有动物实验从业人员岗位资格者优先
7合同评审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等相关专业研究生

毕业

硕士学位1熟悉纺织品服装检测,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8纺织品物理检测(服装)纺织工程等相关专业研究生

毕业

硕士学位1熟悉服装物理性能检测技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9纺织品物理检测(羽绒)纺织工程等相关专业研究生

毕业

硕士学位1熟悉羽绒相关物理性能检测技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10纺织品化学检测化学、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等相关专业研究生

毕业

硕士学位1熟悉纺织品化学检测,具有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等大型仪器操作经验者优先
11纺织品纤维含量检测化学、纺织工程等相关专业研究生

毕业

硕士学位1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12消防电子产品检测电子电气、自动化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1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13光伏产品检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研究生

毕业

硕士学位1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14家电产品检测电子电气等相关专业研究生

毕业

硕士学位1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15电子电器产品光学性能检测光电系统与控制技术等相关专业研究生

毕业

硕士学位1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16科技管理物理化学等相关专业研究生

毕业

博士学位1
17软件测评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研究生

毕业

硕士学位1
18材质分析材料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研究生

毕业

博士学位1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19生物降解产品检测化学工程、化学分析等相关专业研究生

毕业

硕士学位1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0仪器分析(食品相关产品)环境、化学等相关专业研究生

毕业

硕士学位1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1理化分析(食品相关产品)化学工程、化学分析等相关专业研究生

毕业

硕士学位1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2仪器分析(轻工产品)应用化学(精细化工)等相关专业研究生

毕业

硕士学位1熟悉轻工、化工产品有害物质检验检测,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3能源检测热能工程、暖通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2熟悉绿色低碳领域,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4化学计量化学、材料工程等相关专业研究生

毕业

硕士学位1具有相关从业资格,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5精密测量机械电子工程等相关专业研究生

毕业

硕士学位1具有相关从业资格,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6生物计量生物学、卫生检验相关专业研究生

毕业

硕士学位1具有相关从业资格,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7热工计量热能与动力工程、动力工程等相关专业研究生

毕业

硕士学位1具有相关从业资格,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8电磁计量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1具有相关从业资格,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9力学计量(力值)自动化、安全工程(安全检测技术)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1具有相关从业资格,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0力学计量(质量与医学计量)理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1具有相关从业资格,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1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理工科专业研究生

毕业

硕士学位1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具备较强的数理统计分析能力,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聘用要求、文化程度、资格条件,具有胜任应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

(一)应聘时间和方式

1.应聘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

2.应聘方法: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请访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上海市质检院官网(http://www.sqi.org.cn/),下载《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根据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其他各类资格或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以“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历”命名报名表及邮件主题,发送至招聘邮箱(zhaopin-sqi2023@sqi.org.cn)。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质检院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招聘人数,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上述面试比例,面试照常进行)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综合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及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或舞弊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上海市质检院自行组织,突出考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体现对职业价值观、工作能力、人际能力等基本要素的考察,结合岗位职责和要求,强化对岗位匹配性的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结果在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上海市质检院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到考生。

(四)体检和考察

上海市质检院对拟录用人员,组织体检与考察。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上海市质检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由面试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录用

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再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倪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54336193、021-54336109

邮 箱:zhaopin-sqi2023@sqi.org.cn

2023年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招聘公告附件:上海市质检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2023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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