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医疗急救中心始建于1973年,是隶属于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事业单位,是我区唯一的院前急救医疗机构,主要承担本区院前医疗急救,各类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医疗保障任务,各类重大突发性灾害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医疗救援,以及医疗急救普及性培训等职责。
为适应院前医疗急救业务快速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开展人员招聘:
一、招聘岗位:
(一)院前急救医生
1.岗位数量:5人
2.岗位职责
(1)院前急救、危急重病症初步诊治与抢救护理;
(2)急救医学科研、医疗保障等工作。
3.岗位要求
(1)35周岁以内(即1990年1月1日后出生者),中级职称者可放宽至40周岁以内(即1985年1月1日后出生者);
(2)非应届毕业生要求:临床医学类、中医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应届毕业生要求:临床医学类、中医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无纹身,无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以及心脏病等器质性或传染性疾病;
(4)心理素质良好,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并适应24小时翻班;
(5)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不良行为记录。
(二)信息调度员
1.招聘人数:3人
2.岗位职责
(1)负责青浦区日常120呼救电话的受理;
(2)负责日常相关数据的统计。
3.招聘要求
(1)35周岁以内(即1990年1月1日后出生者),专科及以上学历,本市户籍;
(2)具有护理学专业初级资格;
(3)身体健康,无纹身,无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以及心脏病等器质性或传染性疾病,无心理疾病;
(4)普通话标准,具有熟练的办公自动化操作能力,心理素质良好;
(5)有团队合作精神,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并适应24小时翻班;
(6)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不良行为记录;
(7)有相关行业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院前急救员
1.岗位数量:10人
2.岗位职责

(1)承担病人的抬抱转运工作;
(2)协助做好现场急救医疗等工作;
(3)协助做好安全行车、清洁消毒等工作。
3.岗位要求
(1)男性,40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后出生者,部队消防退伍人员放宽到1980年1月1日后出生者),高中及以上学历,本市户籍,有驾驶技术(B1以上)者、部队消防退伍人员优先考虑;
(2)身体健康,无纹身,无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心脏病等器质性或传染性疾病;
(3)心理素质良好,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并适应24小时翻班;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不良行为记录。
二、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
三、福利待遇:
录用人员纳入中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另有职工体检等相关福利。
四、招聘方法:
1.个人报名:按照岗位报名表模板完整填写并和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发送到hr53@fsg.com.cn,报名表模版下载:https://pan.baidu.com/s/1VQBgr5MoK6RUpTkw5h_44w
提取码:A1nM
2.简历及审查: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与审查,审查通过者通知参加笔试。
3.笔试:现场材料审核及笔试同步进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录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笔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录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体检:考试通过者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6.公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存在不符合招录条件或违纪违规问题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五、报名日期:
个人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至11月9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老师
咨询电话:69719910